國際能源網/光伏頭條(PV-2005)獲悉,2月13日,國家能源局在北京召開例行新聞發布會,發布了2022年可再生能源發展等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王大鵬介紹了2022年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情況。
2022年可再生能源發展情況
一年來,國家能源局錨定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加強頂層設計,做好政策供給,統籌能源安全供應和綠色低碳發展,可再生能源呈現發展速度快、運行質量好、利用水平高、產業競爭力強的良好態勢,取得了諸多里程碑式的新成績。
一、全國風電、光伏發電新增裝機突破1.2億千瓦,創歷史新高,帶動可再生能源裝機突破12億千瓦。2022年,全國風電、光伏發電新增裝機突破1.2億千瓦,達到1.25億千瓦,連續三年突破1億千瓦,再創歷史新高。全年可再生能源新增裝機1.52億千瓦,占全國新增發電裝機的76.2%,已成為我國電力新增裝機的主體。其中風電新增3763萬千瓦、太陽能發電新增8741萬千瓦、生物質發電新增334萬千瓦、常規水電新增1507萬千瓦、抽水蓄能新增880萬千瓦。截至2022年底,可再生能源裝機突破12億千瓦,達到12.13億千瓦,占全國發電總裝機的47.3%,較2021年提高2.5個百分點。其中,風電3.65億千瓦、太陽能發電3.93億千瓦、生物質發電0.41億千瓦、常規水電3.68億千瓦、抽水蓄能0.45億千瓦。
二、風電光伏年發電量首次突破1萬億千瓦時。2022年我國風電、光伏發電量突破1萬億千瓦時,達到1.19萬億千瓦時,較2021年增加2073億千瓦時,同比增長21%,占全社會用電量的13.8%,同比提高2個百分點,接近全國城鄉居民生活用電量。2022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達到2.7萬億千瓦時,占全社會用電量的31.6%,較2021年提高1.7個百分點,可再生能源在保障能源供應方面發揮的作用越來越明顯。
三、可再生能源重大工程取得重大進展。一是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進展順利。第一批9705萬千瓦基地項目已全面開工、部分已建成投產,第二批基地部分項目陸續開工,第三批基地已形成項目清單。二是水電建設積極推進。白鶴灘水電站16臺機組全部建成投產,長江干流上的6座巨型梯級水電站,烏東德、白鶴灘、溪洛渡、向家壩、三峽、葛洲壩形成世界最大“清潔能源走廊”。三是抽水蓄能建設明顯加快。2022年,全國新核準抽水蓄能項目48個,裝機6890萬千瓦,已超過“十三五”時期全部核準規模,全年新投產880萬千瓦,創歷史新高。
四、可再生能源競爭力不斷增強。一是可再生能源發展市場化程度高,各類市場主體多、競爭充分,創新活力強。二是技術進步推動成本大幅下降,陸上6兆瓦級、海上10兆瓦級風機已成為主流,量產單晶硅電池的平均轉換效率已達到23.1%。三是光伏治沙、“農業+光伏”、可再生能源制氫等新模式新業態不斷涌現,分布式發展成為風電光伏發展主要方式,2022年分布式光伏新增裝機5111萬千瓦,占當年光伏新增裝機58%以上。
五、我國可再生能源繼續保持全球領先地位。全球新能源產業重心進一步向中國轉移,我國生產的光伏組件、風力發電機、齒輪箱等關鍵零部件占全球市場份額70%。同時,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為全球減排作出積極貢獻,2022年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相當于減少國內二氧化碳排放約22.6億噸,出口的風電光伏產品為其他國家減排二氧化碳約5.73億噸,合計減排28.3億噸,約占全球同期可再生能源折算碳減排量的41%。我國已成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積極參與者和重要貢獻者。
完善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制度的有關工作進展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明確提出,倡導綠色消費,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國家能源局積極推進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引導綠色電力消費。2022年,全年核發綠證2060萬個,對應電量206億千瓦時,較2021年增長135%;交易數量達到969萬個,對應電量96.9億千瓦時,較2021年增長15.8倍。截至2022年底,全國累計核發綠證約5954萬個,累計交易數量1031萬個,有力推動經濟社會綠色低碳轉型和高質量發展。
202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我們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積極適應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的新要求,推動完善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制度,提升綠色電力消費水平。
一是完善《關于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的通知》,明確綠證的權威性、唯一性、通用性和主導性,擴大綠證核發和交易范圍,拓展綠證交易平臺,推動綠證核發全覆蓋,做好與碳市場的銜接。
二是制訂交易規則,進一步明確綠證核發機構、交易平臺、交易主體等綠證市場主要成員的權利義務,系統設計綠證賬戶管理體系,規定綠證核發、交易的具體操作方式。
三是同步完善基于綠證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引導可再生能源發電在全國范圍內合理消納利用,提高綠色電力消費水平,推動綠證機制得到落實。
目前,相關政策制度正在加緊完善,并將適時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答記者問
記者:202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我想問一下,國家能源局如何在確保能源安全供應的前提下,推動可再生能源大規模高質量躍升發展?
王大鵬:下面我介紹一下2023年為推動可再生能源大規模高質量躍升發展國家能源局擬推動的重點工作。2023年,國家能源局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統籌能源安全保障和綠色低碳轉型,在確保能源安全供應的前提下,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持續推動可再生能源大規模高質量躍升發展。
一是圍繞落實規劃,進一步明確發展預期,組織可再生能源試點示范,進一步推動風電光伏技術創新和發展模式創新;適時開展“十四五”規劃中期評估。
二是圍繞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推動《可再生能源法》修訂;進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制度,建立基于綠證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
三是錨定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推動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圍繞能源清潔低碳高效利用,加快在工業、交通和住建等領域可再生能源替代。
四是圍繞構建新型能源體系,大力推動可再生能源重大工程。第一批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并網投產,第二批、第三批基地項目陸續開工,海上風電基地建設穩妥有序推進。同時,要推動分散式陸上風電和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組織開展抽水蓄能布局優化,推動抽水蓄能又好又快發展。
五是圍繞縣域能源生產、消費、技術、體制革命,因地制宜,分類施策,指導地方全面啟動農村能源革命試點縣建設,增加鄉村清潔能源供應,探索建立農村新型能源體系,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
記者:近年來,國家能源局積極推進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引導綠色電力消費,請問綠色電力證書對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重要意義和作用?謝謝。
王大鵬:綠色電力證書是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所發綠色電力的“電子身份證”,1個綠證對應1000度可再生能源電量,每一張綠證的產生或交易,就意味著有1000度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已經上網或者消費。因此,綠證是可再生能源電量綠色屬性的證明,也是認定可再生能源生產、消費的唯一憑證。發電企業通過出售綠證獲取綠色電力的環境價值收益,電力用戶通過購買并持有綠證證明其消費綠色電力。2022年8月,發展改革委、統計局、能源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費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將綠證作為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認定的基本憑證。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倡導綠色消費,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綠證的核發和交易對推動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提升綠色電力消費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一是有利于促進可再生能源開發建設。通過出售綠證,發電企業可以獲得獨立于可再生能源電能量價值的額外綠色環境收益,有利于調動市場主體投資建設可再生能源的積極性。
二是有利于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利用。可再生能源進入高質量發展新階段,裝機規模不斷提升,拓展綠證核發和交易范圍,從用戶側推動綠色電力的生產和消費,促進可再生能源高水平消納利用。
三是有利于引領綠色消費。目前,一些有環保意識的跨國企業已作出100%使用綠色電力的承諾,部分國家也對進出口貿易商品的綠色電力消費情況提出了明確要求,以購買綠證的方式,證明綠色電力消費,也是國際通行的體現環保貢獻的重要途徑。
目前,我們正在結合新形勢新要求,進一步完善綠色電力證書制度,明確綠證的權威性、唯一性、通用性和主導性,拓展綠證核發范圍,推廣綠證綠電交易,引導綠色電力消費,為促進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推動全社會更好消費綠色電力發揮更大的作用。